作为档案管理从业人员,档案分类是基本内容之一。做好档案分类工作,就可以使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高。那么档案分类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才能让档案管理工作更专业,更科学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国家关于档案管理分类应遵循原则供大家参考!
国家档案分类,是以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分工为基础,按照档案的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组成的科学体系。它是对概括档案内容特征的概念进行逻辑分类和系统排列形成的一种概念标识系统。档案分类法的表现形式是档案分类表。档案分类表是进行档案分类标引的依据,用于编制分类检索工具,提供分类检索途径。档案分类法以职能分工为主要分类标准,并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的属性,选择其他辅助分类标准。如行业分类、载体分类、学科分类等。
档案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历史记录,而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是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职能分工形式来进行的,因此,职能特性是档案特有的最主要的属性,以职能分工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分类体系能反映出社会实践分工情况,与档案实体的全宗管理原则相协调,具有稳定性和客观性,也便于档案利用者有效地检索和利用档案。职能分工原则是档案分类区别于其他文献分类法的主要标志。
档案分类法采用的是体系分类法的原理。所谓“类”, 是许多具有某种共同属性的事物的集合。用以表示一类事物的名称,称为类名,在文献分类中,称为类目。类目是分类法的基本单位,类目的代号称为分类号,分类法是以分类号做标识,按分类号的顺序排列的。类是可分的,一事物除了具有与同类事物共同的属性外,还具有其他属性,因此,可以用另外的属性作为分类标准对一类事物进行划分,即分类。经过一次划分所形成的一系列概念称为子类或下位类,被划分的概念称为母类或上位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隶属关系,各子类之间互称同位类,它们之间是并列关系。分类可以连续进行,经过一次划分所得的子类,还可以用其他分类标准再次划分。这样层层划分,层层隶属,便构成了一结构严密的等级体系。